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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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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市房屋管理局、市民政局、市公安局联合印发了《上海市住房租赁合同网签备案操作规定》(沪房规范[2019]11号),明确自2019年12月25日起,全市住房租赁合同网签、备案全面推行一体化业务模式,切实破解办事难题,实现便民利民。
一是立足市民需求,形成办事合力,实现“马上办”。
按照原有规定,市房管局、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分别牵头负责租赁合同网签、备案和居住证办理业务。此次,三部门以居民办事的切身体验作为制度设计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眼市民“高效办成一件事”,坚持“开放、共建、共享”的理念,主动跨前,通力合作,通过改进业务规则,优化系统功能,在兼顾规范的同时,最大程度简化办事流程,减少重复收件。
二是打通业务环节,提高办事效率,实现“一次办”。
按照原来的政策规定和系统设置,租赁合同网签、备案为两个办事环节,居民需要在不同部门的办事窗口办理,至少跑两次。新规定对网签和备案业务进行整合,实行一体化办理,居民只需进一个窗口,即可完成两项业务,实现“只跑一次,一窗办理”。
三是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政企合作,拓宽办事渠道,实现“就近办”。
此次流程革命性再造后,全市将形成“16+287+X”的多渠道服务网络,即16个区房地产交易中心、287个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以及经认定的房地产经纪机构或住房租赁企业(目前为链家和青客两家企业先行试点),均能为租赁当事人提供网签、备案一体化服务,破除了部门、区域界限,实现全市通办。
新规实施一周来,全市已办理网签备案业务近9000件,街镇办理逾6成,便民效果逐步显现。以往居民办理租赁合同网签、备案两项业务,需往返交易中心和街镇两个窗口,至少半天。新规实施后,居民在上述任一办事窗口,仅需5分钟左右即可同步办结,取得租赁合同备案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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