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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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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分居、外省市职工怎么转上海户口?上海投靠落户怎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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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外省市工作、户籍在外地的职工因夫妻分居两地、老人身边无子女等原因申请将户口转移进沪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审批。
夫妻两地分居、老人身边无子女,办理落户的申请条件是什么?
1、上海市人员因夫妻两地分居,其在外地的配偶属在职或辞职后人事关系挂靠在当地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中心的专业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含聘用制干部)
2、在沪有接收单位,并符合规定条件
3、夫妻双方中一方是获得省(市)部级以上荣誉称号者(省、部级劳动模范等可以申请将其在外地配偶的工作关系转移来沪,未成年子女可随迁进沪。
4、外省市职工要求进本市工作,应先向当地县以上人保部门提出申请,由当地人保部门发联系函至报入本市户口所在地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婚报在沪配偶处;未婚、丧偶、离婚报在沪父母处)联系。
5、本市区(县)人保部门接到外省市人保部门的联系函后,由申请人向区(县)人保部门提交有关申请材料。
职工转移的对象、范围和条件是什么?
1、从外省市转移到本市工作的职工必须是非农业户口
2、身体无严重疾病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3、与外地所在工作单位具有劳动关系的在职职工(不含乡镇企业职工)
1、外省市职工(家属)转沪包括夫妻两地分居职工的转移(夫妻两地分居原则上按职工家庭生活基础(指配偶和子女)是否在沪为依据)
2、“特困”职工的转移(“特困”是指职工在沪家庭中老人有特殊困难。)
3、其他职工的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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