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分落户服务站
2017-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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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用人单位登录21世纪人才网,在“网上办事”栏中点击“《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
2、单位网上注册,根据表格内容真实填写单位信息。特别是营业执照上有的项目,必须全部如实填写;
3、注册完成后,单位人事专员凭相关材料至用人单位工商注册地、社团或民办非企业登记所在地的区(县)人才服务中心受理点,进行单位注册审核;
4、单位注册审核通过后,为积分申请人申请积分。
1、人事专员介绍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团法人或民办非企业法人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代码证磁卡原件;
4、社会保障登记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5、中介服务机构还需提供《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或《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1、外省市政府、企事业单位在沪设立的办事机构等派出机构,不属受理范围;
2、未经批准的各类中介机构不能代理注册,如有上述情况,受理点可以不予受理;
3、用人单位应向单位注册所在地的区县受理点申报,不得跨区申报;
4、以后如有单位信息变更,则审核材料(原件、复印件)必须全部带上到人才中心审核,通过了方可继续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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