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分落户服务站
2020-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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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9日,上海市正式发布了关于非上海市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落户上海的相关文件,今年因为受到疫情的影响,应届毕业生的落户申请推迟了两个半月受理,并在年底又增加了一批申请。现在已经确定第一批受理时间从6月15日到8月18日,第二批受理时间从11月30日到12月31日申请的详细内容如下。
1、非上海生源的应届毕业生的要求
符合以下条件可让工作单位申请落户
(1)列入普通高校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属于定向和委托培养,完成学业并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2)在校期间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3)在校期间没有和任何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或人事聘用关系,没有缴纳过社会保险
2、用人单位的要求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用人单位,直接录用非上海生源毕业生的,可以为录用人员直接申请落户
(1)上海市行政区域内的党政机关
(2)在本市登记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
(3)符合本市产业发展方向、信誉良好、注册资金达到人民币100万元(含)以上的企业,且在2019年5月31日前在本市注册登记
(4)不符合上述条件的用人单位如确需引进非上海生源毕业生的,须在2020年7月10日前由其政府主管部门、所在区政府或市级以上开发园区主管机构的人力资源工作部门,以正式公文形式向上海市高校招生和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申请
1、《2020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办理户籍申请表》
2、《2020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个人信息表》
3、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推荐表
4、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5、成绩单
6、外语水平证书(专业是外语类、艺术类和体育类且外语课程成绩合格可免交)
7、计算机等级证书(研究生毕业生,艺术类、体育类且相关专业合格的本科生可免交)
8、用人单位为法人企业的分支机构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9、其他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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