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分落户服务站
2020-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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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离2020年结束只有短短的13天了,这一年大家都经历了很多的事情。现在都想在去奔赴新的一年,也有不少朋友已经开始打听新一年的落户政策要求了。
但是对于应届生来说12月正是他们最后一次申请应届生落户的时间,现在时间只剩下短短的13天,还没有搭上这班末班车的朋友们,一定要抓紧时间了。
再来给大家复习一下今年上海应届生落户的时间节点,今年因为受到突如其来的疫情影响,上海应届生落户的时间有所调整,分成两批进行受理。
第一批受理的时间是在2020年6月15日—2020年8月28日。
第二批受理的时间是在2020年11月30日—2020年12月31日。
第一批的受理时间早就已经过去了,第一批受理时间没有申报的朋友们,一定要抓住现在这第二次的申请时间,千万不能在错过了。
1、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党政机关;
2、在本市登记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
3、符合本市产业发展方向、信誉良好、注册资金达到人民币100万元(含)以上的企业,且在2019年5月31日前在本市注册登记。
1、遵守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
2、列入普通高校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属于定向和委托培养,完成学业并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3、在校期间未与任何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或人事聘用关系,未缴纳社会保险;
4、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上海交通大学、同济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复旦大学等在一流建设高校名单中大学)应届毕业生(本科、硕士、博士等)符合基本条件即可直接落户;
5、博士、研究生符合基本申报条件即可落户。
1、《2020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办理户籍申请表》(含申请材料清单);
2、《2020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个人信息表》;
3、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推荐表;
4、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5、成绩单;
6、外语等级证书;
7、计算机等级证书;
8、用人单位为法人企业的分支机构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9、最高学历学习阶段所获奖项证书;
10、最高学历学习期间获得发明专利证书及相关材料;
11、最高学历学习期间创业的相关证明材料;
12、其他相关材料。
1、各受理经办机构须在2020年7月10日前向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提交《受理经办机构基本情况及下属(辖)用人单位登记表》。
2、各受理经办机构下属(辖)用人单位登录上海学生就业创业服务网(www.firstjob.com.cn,以下简称“就业创业服务网”)的“用人单位管理服务平台”,在网上填报相关申请信息,核对无误后网上提交给相应受理经办机构。
3、各受理经办机构下属(辖)用人单位须备齐单位和非上海生源毕业生的相关书面材料,由人事管理部门派专人携带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至相应受理经办机构进行现场申报。
4、各受理经办机构确认相关网上填报信息和纸质材料一致,审核通过后,在网上提交相关申请信息并预约时间,到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提交纸质材料。
如用人单位无相对应的受理经办机构,可登录就业创业服务网上的“用人单位管理服务平台”,在网上填报相关申请信息,核对无误后从网上提交给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按照预约时间,由人事管理部门派专人携带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等相关纸质材料到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进行现场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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