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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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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的重要一年,更是全面推进嘉定现代化新型城市建设的关键之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以及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本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以“民生为本、人才优先”为工作主线,以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根本任务,促创新、抓落实、补短板、求实效,全面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目标。
一、优化就业创业服务,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环境
1、综合施政,全面落实促进就业责任。深入贯彻上海市《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不断健全促进大学生、农村富余劳动力、特殊人员就业扶持政策。充分发挥南翔镇和江桥镇“上海市充分就业星级社区”示范引领作用,全区10个街镇创建成为“上海市充分就业社区”。本区新增就业岗位33955个;城镇登记失业人数始终控制在指标范围之内;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5106人;帮助长期失业青年就业289人;帮扶创业组织675家(其中帮助青年大学生创业490人)。发放市区两级各类促进就业专项资金4.95亿元。
2、创新模式,不断优化创新创业服务。积极实施鼓励创业带动就业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着力开展“创业型城区”创建工作。大力推进创业孵化基地建设,现有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5家,区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20家。加大创业资金扶持力度,适度调整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发放各类贷款贴息、区级扶持自主创业政策补贴、初创期创业组织房租补贴和创业见习补贴等582.52万元。落实创新创业培训工作,组织2.17万人次参加创业教育培训。搭建创新创业交流平台,举办“海纳百创?创业嘉境”创新创业系列主题活动等168场,服务创业者1.83万人次。持续扩大创业见习基地规模,新开发创业见习基地46个、创业见习岗位157个。深化青年大学生创业引领工作,在上海工商职业技术学院、上海工艺美术职业学院、上海科学技术职业学院开设高校创业指导站。实施“微创新苗”辅导计划,成功结对创业新苗36人。开设“创业嘉境”微信公众号,绘制创业地图,不断拓展创新创业服务新模式。
3、科学规划,着力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实施“援助帮扶促就业”工程,通过政策帮扶、重点推介、鼓励企业吸纳就业等方式,做好就业困难群体的援助工作。开展重点群体就业情况调查摸底,科学规划就业推介服务。推进失业青年“启航”计划,举办专场招聘等活动312场。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开展“就业服务月”、青年人就业服务专场活动等90场,服务应聘人员9944人次。落实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小型微型企业新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新增8家企业和14名高校毕业生享受补贴。加强离土农民就业促进工作,实现有就业愿望离土农民成功就业95%以上。做好政府购买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吸纳就业工作,推进万人、千百人就业项目91个,稳定就业4231人;社区四保项目35个,稳定就业2433人。全年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困难大学生、“零就业家庭”成员共189人,实现100%安置就业。
4、搭建平台,不断优化品牌就业服务。健全区、镇、村“三级”就业服务体系,全年发布招聘信息3257条。启用招退工自助经办平台,健全招退工数据库,全年招工登记备案近26.19万人次,退工登记备案近25.95万人次。深化就业促进品牌服务,开展“周周有招聘专场,天天有择业指导”153场,服务求职者4.2万人次;开展“就业援助月”、“人力资源招聘洽谈会”、“民营企业招聘周”、“公共就业服务进社区、校区、园区”等活动173场,服务求职者7.6万人次;开展“天天招聘”214场,服务来沪人员6.5万人次;开设“技工求职专场”49场,提供技能型就业岗位4361个。开展退役士兵、辅警、地铁站务员等专场招聘会14场,服务1298人次;完善“嘉定职介”等微信公众号,发布就业信息243条,浏览量11.9万人次。大力推进区内企业与外省市高资质技师技工院校合作,组团赴陕西省宝鸡市、汉中市等地开展学习交流,9家企业与院校签订校企合作协议,引进各类专业技能型人才214人。深化外国人就业服务工作,全年办理外国人、台港澳人员就业手续3855件。
5、统筹协调,全面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深入推进企业职工职业培训,鼓励企业自主开展培训,健全中小微企业培训服务平台。抓好职业培训机构的日常管理和补贴培训督导工作,引导培训机构增设符合本区转型发展需要的职业技能项目。编制《嘉定区关于使用地方教育附加专项资金开展职工职业培训工作的操作办法》,规范地方教育附加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加强企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鼓励企业开展新型学徒制试点。成功举办区第十一届职业技能竞赛,开设参赛项目22个,参赛人数达1147人。开展技能大师工作室及首席技师千人计划资助工作,4个首席技师获市级评审通过。落实第九届上海市杰出技术能手、技术能手申报工作,2名技术能手获批。全年培训总人数26587人;培训中级以上技工15821人;开展农民工培训14716人;组织27011人参加国家职业资格鉴定和专项能力证书鉴定。
二、大力推进引才育才,建立更具竞争力的聚才机制
1、着力打造人才集聚高地。贯彻实施本区《关于大力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和急需紧缺人才的实施意见》,累计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和急需紧缺人才2000多名,其中审定享受资金资助或补贴的800人。配合区委组织部做好中央及上海“千人计划”申报服务工作,现有中央“千人计划”引进人才80名,上海“千人计划”引进人才51名,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17名,上海领军人才8名。围绕科创中心建设要求,加大科创人才储备力度,全年引进科创人才7名、办理“居转户”25名。围绕重点领域、重点项目和重点学科,着力打造区内聚才高地,年内新增名师工作室1家,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入驻企业1家。嘉定现有名师工作室19家,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入驻企业22家,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6家。开展第五批学术技术带头人选聘工作,51名社会事业及产业领域拟聘用人员进入评审环节。
2、着力优化人才发展环境。落实《关于深化人才工作体制机制改革促进人才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不断完善本区人才引进政策体系。持续做好人才交流洽谈会、春秋两季人力资源大型招聘会、每周人才招聘会等活动。搭建新经济组织高层次人才培训平台,联合市级单位举办新经济组织人力资源总监研修班(嘉定区专场)。完善社区工作者职业薪酬体系,健全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机制,全年招录社区工作者299名。不断优化海外人才服务工作,开设“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服务窗口,全面筹备“两证合一”工作。有序实施居民区党组织书记进编工作,推进事业身份居民区党组织书记聘用等级调整工作。全面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做好各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推进农村工程师转评国家职称工作。不断优化居住证积分管理工作,全年办理人才引进192名主调人、夫妻分居71名、“居转户”385名、居住证积分审核15259张。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监管,83家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通过年检审批,新成立机构11家。新招募“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者4名。
3、着力做好优秀人才住房保障。不断完善货币化补贴、租房补贴、人才公寓和创客客栈“四位一体”的优秀人才住房保障体系,稳步实施“嘉定创业321”住房保障计划,营造优化集聚人才、留住人才的良好环境。研究起草《区优秀人才购房货币化补贴实施细则》、《关于“千人计划”引进人才购房货币化补贴的实施细则(试行)》、《区创客客栈补贴实施办法》、《区优秀人才配售房售后管理办法》,修改调整《区优秀人才住房工作实施意见》、《区人才公寓建设和管理办法》、《区优秀人才租房补贴实施办法》,完成2016年优秀人才住房货币化购房补贴和租房补贴申报审核工作,126名人才获得购房货币化补贴资格,349名人才获得租房补贴资格。全年发放购房货币化补贴756万元,租房补贴费789.45万元,现有人才公寓660套,其中区级人才公寓359套、镇级人才公寓301套。
三、提高社会保障待遇,健全公平可持续的保障体系
1、稳步提高社会保障待遇水平。进一步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不断扩大职保覆盖范围,各类保障待遇和水平持续提高。截止12月底,本区职保缴费人数60.52万人,退休人数12.89万人;城乡居保缴费人数0.44万人,退休人数1.78万人;镇保退休人数2.36万人,仍处于镇保状态的0.42万人;征地养老人数3.91万人。全区涉保总人数达82.32万人,其中缴费人数61.38万人、已享受退休或养老待遇 20.94万人。继续实施被征用地镇保人员就业和参保补贴、农业户籍灵活就业人员职保参保补贴,全年区镇两级财政对征用地镇保人员就业补贴181.58万元,对征用地镇保人员参保补贴573.95万元,对农业户籍灵活就业人员参保补贴238.26万元。在全市统一规定提高养老待遇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征地养老人员和镇保养老人员的养老待遇。2016年,本区征地养老人员生活费标准为1825元/人/月,本区镇保退休人员养老金最低发放标准为1822元/人/月,城乡居保养老金水平为1033元/人/月,名列本市郊区前茅。
2、严格落实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严格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完善高龄老人医疗护理计划试点政策,正式启动受理工作和上门护理服务,在全市率先开展评估员培训工作。增设医院就医记录册办理点,推进医保卡下沉各街镇社区受理中心工作,全年制作记录册4.88万册,制作医保卡8.72万张。做好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工作,加强定点医药机构的监督审核,查实违规金额共281.36万元。做好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医保并轨工作,2016年居民医保参保人数17.39万人,帮困计划参加人数7293人,镇保门急诊统筹1.98万人。
3、完善失业、工伤等保险制度。规范失业保险基金管理,全年支出失业保险基金3.23亿元。落实农村户籍登记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待遇,推进失业保险待遇跨省市转移下沉区县试点工作,完成失业保险基金历年未发放数据清理和社保缴费降率补贴退还工作。贯彻实施“同舟计划”,推进本市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完善区人社局、区建管委、区安监局、区总工会、社保嘉定分中心协同工作模式。开展工伤人员康复需求状况调查,组织工伤预防及实务操作培训,全年受理工伤认定5953件,受理劳动能力鉴定4736件。
四、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加强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
1、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招录。做好2016年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涉及招录单位29家、岗位65个,最终录用63人。做好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上半年30家主管部门推出105个岗位,最终录用83人;下半年31家主管部门推出113个岗位,最终录用97人。落实本区工青妇机关专职干部遴选工作,从基层群团组织、企事业单位中选拔干部4人。稳步实施科级干部调任工作,上报5名事业单位科级领导拟办理科级干部调任。配合市局做好立三等功退役士官、残疾人招聘工作。制定《区事业单位文化、体育部分岗位公开招聘工作暂行规定》,会同区体育局、区文广局开展教练员、文艺总监专项招聘。
2、进一步夯实机关事业单位管理。启动任命新任职政府工作部门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工作,7名领导干部参加宣誓仪式。完善2016年度区级机关绩效考核办法,增设区委区府实事工程、补短板项目、10大问题专项整治等专项考核内容。健全机关事业单位绩效管理与考核系统,完成第一轮区干部管理工作记实系统测试并进行试点。依托“公务员教育培训管理系统”,逐步完善学分申报管理。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开展公务员队伍建设主题教育活动、科级领导干部专题培训、新录用公务员初任培训、科级干部任职培训及轮训等6434人次。开设“教化嘉定”系列讲座、上海话方言培训、2+X模式科级干部应急管理专题培训班等6434人次。做好军转干部服务工作,落实17名计划内军转干部安置工作,落实8名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档案接收、户口申报、退役金审核等。加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日常管理,指导相关单位做好岗位设置和调整。
3、进一步深化机关事业单位改革。稳步推进行政执法类岗位公务员改革试点工作,首批两家试点单位入额人员566人,首次晋升人员162人。继续做好超职数配备干部整改消化工作,消化科级干部4人。严格执行科级干部职务晋升预报制度,做好69名科级领导职务、63名非领导职务晋升审批备案工作。稳妥推进本区公务员职务职级并行工作,全年审批备案14名公务员职级晋升。深化按行业分类调控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确定事业单位绩效工资人均额度。开展机关事业单位规定外收入发放情况自查,测算并拟订本区机关绩效考核奖分配办法,切实加强本区机关事业单位收入分配管理。配合司法改革,指导法院、检察院做好工资标准调整及绩效考核奖金分配。调整本区非在编人员薪酬及经费标准,保障非在编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完成本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司勤人员安置工作,安置司勤人员 65名,留用司勤人员 81 名。
五、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加大源头治理和制度创新
1、规范用工管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加大人社法规政策宣传力度,开展专题培训活动48场,开展街镇巡回宣传咨询活动,接待咨询群众1500余人次。推进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目前全区经考核验收达标的劳动关系和谐企业3299家,其中劳动关系和谐示范工业园区(村)47家;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村)102家。开展国有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监督检查工作,推动国有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推进工资集体协商机制建设,截止12月底,全区有效期内工资专项集体合同1929份,覆盖企业6406户,覆盖劳动者27.43万人;集体合同2112份,覆盖企业3909户,覆盖劳动者26.36万人。规范本区劳务派遣工作,累计发放219份《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延续110家劳务派遣公司经营许可证。平稳推进劳务派遣降比工作,劳务派遣公司服务用工单位同比减少274家,同比下降16%;劳务派遣员工同比减少1.6万人,下降19.9%。加强其他工时审批管理工作,准予1272家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2、加大劳动监察,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不断加大主动监察、专项检查和日常巡查力度,全年查处各类案件1553件,其中主动监察案件755件。开展农民工工资、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妇女权益保护、劳动用工及社会保险等专项检查,为劳动者追讨工资等8786.6万元。开展农民工工资专项清欠行动,为农民工追讨欠薪434.11万元。稳步推进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移送工作,全年向公安部门移送恶意欠薪案件5个,涉及劳动者231人。完善欠薪保障金制度,有效缓解群体性欠薪矛盾,全年垫付欠薪保障金688.11万元,涉及劳动者451名。推进协管员网格化管理,年内协管队伍共监督用人单位23947户次,柔性处理简单劳资纠纷970起,配合各有关部门开展宣传277次 。
3、完善调裁机制,合力化解劳资矛盾。严格执行《嘉定区劳动关系群体性突发矛盾预防和应急处置暂行办法》,联合监察、仲裁、信访、劳动关系科等科室(单位)共同化解群体性突发矛盾,全年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23起,直接涉及劳动者2004人。研究制定《嘉定区劳动人事争议先行调处制度》,8月起全面启动劳动人事争议先行调处工作。制度实施以来,调解、仲裁案件量呈现一升一降的良好趋势,全区劳动人事争议综合调解率从64%上升至68.1%。加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建立按期结案长效机制,全年共受理劳动争议调解案件4383件,共结案4231件,其中达成调解协议及和解的3429件;受理劳动争议仲裁案件4288件,共结案4581件,其中裁决结案2263件,以调解及撤诉等其他方式结案2318件。受理信访来信204件,接待来访(来电)9031人次。
六、提升行政工作效能,全面完成其他各项工作
认真学习贯彻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区委的实施细则。开展了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编制工作,做好了规范性文件清理备案工作。健全内部管理机制,规范财务管理,加强了政风行风建设,切实提高行政效能和依法行政水平。做好了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干部管理服务、信访维稳、法规法制、信息档案、后勤服务、工资福利、人员变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统计和市场监管、人力资源公司和劳动资源(劳务)公司、人才学院等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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