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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8-14
1969
一、招生对象
1、各幼儿园招收2007年9月1日至2008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病)、智力正常、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长宁域内适龄儿童。
2、各托儿所招收2008年9月1日至2009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病)、智力正常、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长宁域内适龄儿童。
3、智力有障碍的儿童可到虹古路第三幼儿园特教班登记。经医疗机构鉴定智商在70左右的适龄儿童由区幼儿招生工作小组统一协调,安置到随班就读的幼儿园就读。
4、持有上海居住证件人员子女到居住地附近托儿所办理信息采集。
二、招生办法
1、明确登记地段
区学前教育招生工作小组在对现有教育资源、适龄儿童人数进行全面调查的基础上,编制2011年公办幼儿园招生地段表和划块分布图。
2、发布招生公告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长宁教育网公布招生方案,并在各托幼机构、社区张贴招生通告。
3、招生登记办法
由家长带领幼儿,在规定时间内到所属地段托幼机构办理登记手续,同时携带幼儿出生证明、户口簿、房产证或居住证明。
三、调配方法
区学前教育招生工作小组根据各托幼机构登记人数与各托幼机构学额数情况,按“相对就近”的原则实行统筹调配。
转载自长宁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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