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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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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小升初对口方式。
公办初中采取划片对口等方式安排学生入学。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寄宿制学校限在本县范围内招收本县户籍学生,符合《崇明县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制学校建设实施方案(试行)》有关要求,由家长自愿提出书面申请,教育局审核。
2.回户籍(居住)地就读。
跨区县就读的本市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应在就读学校参加小学毕业考试,毕业后可在学籍所在区县就读初中,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回户籍(居住)地所在区县就读初中。确需回户籍(居住)地入学的学生,应向就读小学提出申请,由学校告知审核证件、网上申请、统筹安排等事项,家长在网上填报《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表》,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户籍(居住)地区县教育部门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初中就读。办理申请回户籍(居住)地就读手续的截止日期为2016年4月23日。
本县在户籍所在地就读小学,因居住地变更需在居住地就读初中的,可凭《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截止日期为2016年4月23日)等相关证件申请到居住地就读初中。同时须符合《2016年崇明县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方案》的要求。
3.小学毕业生档案移送。
在本县续读初中的小学毕业生学籍材料在崇明县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内移送,初中学校在招生过程中可据身份证号在本县学籍管理系统中查看毕业生档案信息,在招生结束后可一次调入本校新生的毕业生档案信息,毕业生《预防接种卡》由小学按规定时间送达对应初中。
4.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
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的学校,应在3月25日前将招生办法、项目名称、招生名额等书面报教育局审批,并通过学校网站公布招生简章,明确招收项目、计划、招生办法等。
小学一般不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初中体育、艺术特长生招收数应严格控制在本年级学生总数的5%以内。
拟录取的体育、艺术特长生名单须在就读小学张榜公示,同时送教育局审核。体育、艺术特长生测试时间为5月21日-22日,特长生招生工作于5月30日完成。
5.随迁子女入学。
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小学毕业学生统筹安排至公办初中就读。初中学校应告知学生及家长完成义务教育后报考高中阶段学校的相关规定和政策。
6.来沪就读六年级。
在外省市就读五年级的本市户籍、非本市户籍(含港澳台)学生,如需在本县就读六年级的,须携带相关证件到县教育局办理入学信息登记手续(截止日期为2016年6月30日),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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