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分落户服务站
2016-07-15
1981
一、报名登记对象
2012年9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身体健康的适龄儿童。
1、持有在2016年1月1日后入户的、招生区域内常住户籍,且愿意服从统筹的适龄儿童;或者持有在2016年1月1日后办妥的、招生区域内房产证的,且愿意服从统筹的上海户籍适龄儿童。
2、父母一方持招生区域内有效的上海居住证积分达到标准分值的或父母一方持招生区域内的且仍在有效期内的原上海人才引进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经审核居住证和“积分通知书”后予以登记。视具体学额在全区范围内统筹解决。
3、父母一方持招生区域内有效的上海居住证,但未申请积分或者积分未达到标准分值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以及父母一方持招生区域内有效的“临时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在网上填妥“黄浦区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就读幼儿园打分表”,到幼儿园现场登记并提交相关证明供幼儿园审核后确认评分。由于公办幼儿园名额有限,请上述家长在网上登记时务必同时选择公益性民办幼儿园填报。各类幼儿园录取与否视学额和打分情况而定。
二、报名、登记办法
本次招生采用“网上信息填报+现场确认”的办法。
(一)具体流程
1、教育行政部门向社会公开招生工作的基本信息包含公办幼儿园招生范围和入园办法。
2、小班新生报名或登记
(1)符合条件的本区户籍儿童家长请于4月18日至5月14日点击“黄浦教育网-公示公告-幼儿园报名(登记)信息填报入口-小班新生-本区户籍(含房产)幼儿报名入口” 进行网上信息填报,并于5月14日、15日到网上填报的所有幼儿园进行现场确认,所有网上信息填报必须经现场确认后方可生效。
备注:由于网上信息填报需要填写户籍或房产所在街道与居委,请家长务必在网上信息填报之前确认所属街道与居委,并如实填报。
(2)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儿童家长请于4月18日至5月14日点击“黄浦教育网-公示公告-幼儿园报名(登记)信息填报入口-小班新生-非本市户籍幼儿登记入口”,每位幼儿可选择居住证地址所在街道内的一所公办幼儿园作为登记点进行网上信息填报(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公办登记点)、同时由于公办幼儿园名额有限,务必选择一所公益性民办幼儿园,并于5月14日、15日到相应的登记点以及选择的民办园所进行现场确认,所有网上信息填报必须经现场确认后方可生效。
备注:登记点仅作为非沪籍幼儿信息登记采集,与是否录取、录取园所无直接关系。
(二)现场确认或现场报名、登记需要材料
现场确认需要家长携幼儿前往。
1、符合报名范围的,在完成网上填报后,在预约的时间段携带儿童户籍证明、房产证、预防接种卡等印证网上信息填报的相关材料供幼儿园确认时审核。
2、符合登记范围的,在网上完成填报后,在预约的时间段按要求携带儿童本人及父母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交登记点审核。
三、录取办法
1、市级示范园、民办幼儿园面向全区符合要求的户籍适龄儿童自主招生,采用电脑派位等方法录取。
2、符合报名、登记范围的本区户籍(房产)适龄儿童报名非市级示范性公办幼儿园.当报名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数时,全部录取;当报名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数时,依据一定的条件在全区范围内统筹解决。
3、符合登记范围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按照《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试行办法》或“黄浦区来沪人员随迁子女持证登记打分规定”,父母一方持招生区域内有效的上海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在全区范围内统筹录取;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持证打分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视学额和打分情况有限安排入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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