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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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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申办流程
1、申请人由用人单位至市人才服务中心、浦东新区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杨浦区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服务中心等受理部门(以下简称受理部门),提交申办上海海外人才居住证(《上海市居住证》B证)的申请材料。
2、受理部门核实材料,对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要求的,当场受理;对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要求的,当场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受理部门自受理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申请信息、材料移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外国专家局)。
3、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外国专家局)核定材料,自收到申请信息、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出具书面核定结果。
4、(1)核定通过的,出具《申请<上海居住证>B证获准通知》。
(2)核定未通过的,出具《申请<上海居住证>B证未准通知》。
5、受理部门以电话通知、网上公示等方式告知核定结果。
6、核定通过的申请人凭《申请<上海居住证>B证获准通知》至受理部门拍照,并领取《办理<上海居住证>B证通知书》。
7、申请人自拍照之日起10个工作日后的一个月内凭《办理<上海居住证>B证通知书》及有效身份证件至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领证。
续签换证流程
1、持证人应当在证件有效期届满前60日内,由用人单位至受理部门提交办理续签换证的材料。
2、受理部门核实材料,对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要求的,予以当场受理;受理部门自受理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申请材料移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外国专家局)。
3、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外国专家局)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定,对核定通过的,直接出具《办理〈上海居住证〉B证通知书》。
4、受理部门以电话通知、网上公示等方式告知核定结果。
5、申请人自领取《办理<上海居住证>B证通知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后的一个月内凭通知书及有效身份证件至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领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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