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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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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生对象
1、2005年9月1日至2006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小班)、2006年9月1日至2007年8月31日出生的(托班)(仅限有条件招生的幼儿园)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病)、智力正常、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儿童。
2、若发现致残、智障幼儿可请幼儿家长到普陀区特教康复中心——白兰路191号去登记报名,报名后经专家测试,视情况再安排到地段幼儿园随班就读或特教中心就读。
二、时间安排
1、4月24日,下发《2009普陀幼儿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2、4月27日-28日,各园做好报名前各项准备工作,并将招生简章报区教育局学前教育科审核、备案。
3、5月1日-8日各幼儿园张贴招生通告、简章,并将宣传工作做至各居委会。
4、5月23日、24日(上午8:00-下午17:00)各幼儿园招生报名。
5、5月25、26日各幼儿园上报幼儿报名名册。
6、5月29日后,区教育局对全区招生情况进行统筹安排。
7、6月16日发放录取通知书。
8、6月25日、26日幼儿新生报到。
9、各园自行安排幼儿入园体检。
转载自普陀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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