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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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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条件:
1.学生具有松江常住户籍且法定监护人具有松江房产;
2.父母一方持有《上海居住证》(编号CW9或编号CW0开头,在松江办证)且法定监护人具有松江房产。
二、安置原则:依据入学条件统筹安置。
三、申请所需材料:
1.松江常住户籍学生家长须提供:(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①户口薄;
②房产证
③原校就读证明。
2.外省市户籍学生家长须提供:(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1)①有效期内的人才引进上海居住证(主、副证编号CW9开头)及领证副联(在松办证);
②房产证;
③户口簿;
④在松工作(一年以上)单位证明;
⑤原校就读证明。
(2)①《上海居住证》(一年期,主证者须为父母一方,主卡编号CW0开头,在松办证);
②房产证;
③户口簿;
④社会保险缴费记录(一年或以上);
⑤在松工作(一年以上)单位证明;
⑥原校就读证明。
注:购房产证、户籍迁移截止期:2011年4月30日。
四、申请程序:
1.审核家长提供的申请所需材料;
2.家长如实填写《入学申请表》。
五、申请日期和时间:
日 期: 4月10日(星期日)、4月17日(星期日)
具体时间:上午8:30~11:00 ,下午1:3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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