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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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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名对象和条件
1.从2014年起,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报考上海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以下简称“中职校”),须提供其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居住证》;或提供其父母一方一定期限的来沪灵活就业人员《就业失业登记证》(2014年要求登记、2015年要求连续2年登记、2016年及以后要求连续3年登记)和一定期限的《上海临时居住证》(2014年要求持有《上海临时居住证》、2015年要求持有《上海临时居住证》满1年、2016年要求持有《上海临时居住证》满2年)。
2.在上海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全日制初中学校连续就读3年(2014年、2015年要求2年,2016年及以后要求3年)的随迁子女应届初中毕业生。往届初中毕业生不能报考。
3.考生本人持有公安部门颁发的有效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持有上海全日制初中学校出具的在校应届初中毕业生证明和考生自愿报考上海中职校的申请书。
凡符合以上所有报考条件的考生,均可参加上海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招生考试(包括“中高职贯通培养模式”招生)。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日期
1.统一报名日期:2014年4月14日至29日;
2.补报名日期:2014年5月20日至21日。
(二)报名要求
1.报名地点。全市每个区县均设报名点,考生可就近报名。具体地点由上海教育考试院中招办负责公布。
2.报名手续。符合招考条件的随迁子女,携带本通知规定的材料和证明、近期同底免冠一寸报名照2张,按规定报名时间到公布的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同时填写统一的《报名表》。
报名点负责考生的资格审核和信息采集工作,并按规定时间将相关信息上报上海教育考试院中招办。
3.填报志愿。考生在填写《报名表》时,须同时填报志愿。
考生根据各招生学校招生专业和中高职贯通专业要求及自己特长爱好,确定报考志愿,并按要求填写《报名表》,作为招生录取的依据,经考生和家长签字后,不得更改。
4.信息确认。报名点负责打印报名信息确认单,考生须对报名信息进行确认,确认后不得更改。
三、招生考试
随迁子女招生入学考试参照上海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的要求进行。招生入学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总分为450分。考试成绩作为招生学校录取依据之一。
考试地点由报名点所在区县招生考试机构指定。考试考务工作由上海教育考试院中招办和区县招生考试机构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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