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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8-14
2005
一、随迁子女长宁入学必备条件?
根据梯度赋权政策文件要求,2015年,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需在上海接受义务教育的,本人须持有有效期内《上海临时居住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有效期内《上海居住证》;或者父母一方持有有效期内《上海临时居住证》(从首次发证日起截止到2015年7月30日)满3年,且连续2年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从首次登记日起截止到2015年7月30日)。灵活就业登记到期前30天,持证人员可提前到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续登记手续。
《上海居住证》、《上海临时居住证》显示的现居住地须为长宁。
2015年,各区县教育部门办理随迁子女入学手续截止日为:2015年7月30日。符合就读条件的本区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实行区域内统筹安排入学。
二、随迁子女长宁入学所需材料?
(1)父母一方有效期内的《上海居住证》,或持父母一方有效期内《上海临时居住证》满3年(从首次发证日起至2015年7月30日),且连续2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15年7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的灵活就业证明,居住证中的居住地址须在长宁。
(2)原籍户口簿(学生户口须随父或母)
(3)随迁子女的临时居住证
(4)预防接种证
(5)房屋产权证(或上海房地产登记证明、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且与居住证件中的信息一致)。
转载自长宁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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