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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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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小学、初中班额应控制在40人以内。小班化教育学校以及其他有条件的学校,小学班额控制在30人左右,初中班额控制在35人左右。接纳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的学校,如有困难可适当放宽班额。
二、各学校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就近免试入学”的规定,切实按照招生对口范围招收新生。要通过在学校网站公告、发放入学告知书、在社区张贴告示等形式,向适龄儿童家长告知招生工作相关政策以及报名时间、地点以及报名所应携带的各种证件、材料。
三、2014年4月30日,为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初中学校招生对象统计日。根据沪府发〔2011〕74号文件和《上海教育委员会关于2014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今年崇明仍试行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少年居住地登记入学。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可凭户口薄原件、《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预防接种卡、入学告知书等相关证件到居住地教育局指定的地点办理入学报名登记手续。按照“户籍与居住地一致优先”和“统筹安排、相对就近”原则,结合本地区实际,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在区域内统筹安排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适龄儿童、小学毕业班学生的户籍和房产证、《居住登记回执》的认定截止日期为2014年4月30日。
四、根据《上海居住证管理办法》,2014年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需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的,须提供父母一方在有效期内《上海居住证》;或者父母一方满2年的《上海临时居住证》(临时居住证年限计算时间:从首次发证日起截止到2014年8月30日)和有效的在乡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办理的灵活就业登记证明(《就业失业登记证》,从登记日起截止到2014年8月30日)。由父母持上述有效证件,户口簿、随迁子女的《上海临时居住证》、预防接种证,到居住地所在教育行政部门指定地点申请就读,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关于随迁子女入学工作,小学阶段以进入公办学校为主,部分地区公办教育资源紧缺的,可统筹安排进入政府委托的民办小学就读。小学毕业学生统一安排至全日制初中就读。初中学校应告知学生及家长完成义务教育后报考高中阶段学校的相关规定和政策。
随迁子女办理入学手续时,要通过居住证读卡机对其本人及父母居住证件和证件有效期限进行验证;要通过信息系统对随迁子女父母灵活就业登记证明、居住证件进行信息比对。
五、小学招收年满6周岁(2008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儿童。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报名时,家长需提供户口簿原件、入学告知书、预防接种证、《本市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和房产证。
公办小学招收:(1)具有学校所在地乡镇政府划定施教区域户籍适龄儿童;(2)不具有学校所在地乡镇政府划定施教区域户籍,符合《附件2》有关要求,且招生学校有空余学位,监护人已经征得户籍地学校跨区域就读书面同意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城堡两镇学校就读的还须经过教育局审核);(3)施教区域内符合条件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如招生学校教育资源不能满足所有随迁子女需求时,由教育局统筹安排)。
全县公办小学统一报名日期2014年5月17—18日。
民办小学招生要求。光辉小学招收长兴(含横沙)地区外来务工人员同住子女。光辉学校按教育局核准的22班办学规模确定新生招收班级数,班额不得突破50人。民办小学于2014年6月9日前完成招生录取工作。
六、公办初中招收新生采取划片对口等方式招收学生。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人户分离,要求前往非户籍地崇明公办学校就读初中的,城堡两镇学校就读的还须经过教育局统一审核。
要求在崇明公办学校接受初中阶段教育符合条件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居住地在农村乡镇的,由居住地就近学校安排学位;居住地在城堡两镇的,由教育局根据生源情况统筹安排学校。
民办大通中学和民一中学招收初中阶段新生,采取网上报名的办法进行(,当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可采取面谈的方式录取新生。面谈时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学科知识考试和测试。招生面谈在5月10—11日进行。两所学校的自主招生办法、招生广告及招生简章须向教育局申报,由教育局审核后通过学校网站向社会公布。民办学校的招生简章公开内容应包括学校办学情况、招生计划、招生程序、收费标准等,在简章中要承诺学校招生不收取各种特制的学生个人简历及各类获奖证书,招生录取不与社会任何教育培训机构挂钩,不提前开展报名和登记工作等。两所学校的招生工作在5月25日前基本结束。
民办学校也可招收符合条件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
七、跨区县就读的本市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应在就读学校参加小学毕业考试。小学毕业后可根据实际情况回户籍所在地区县就读初中,也可在就读学校所在区县就读初中。在崇明续读预备班的,与其他同学一起在学籍管理系统内实现升学(级);要求回户籍所在区就读的,须填写《回户籍所在地就读申请表》,崇明户籍学生要求在本市跨区就读预备班的,就读学校由家长自行联系,并须填写《跨区县就读申请表》。办理跨区县就读手续的截止日期为2014年4月30日。
《回户籍所在地就读申请表》和《跨区县就读申请表》必须在5月12日前由所在小学收齐后交教育局基教科。
八、在崇明续读初中的小学毕业生学籍材料一律在崇明教育网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内移送(《预防接种卡》由小学按规定时间送达对应初中);跨区县就读初中的小学毕业生学籍材料应由所在小学制作纸质档案并在规定时间内送达教育局。各初中学校不得招收无学籍材料的学生。
九、崇明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进入市电子学籍管理系统,非本市户籍新生入学学籍必须核对登入父母持有上海居住证、在沪灵活就业登记证明及适龄随迁子女的居住证件,由县教育考试中心审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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