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分落户服务站
2015-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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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名登记年龄
2010年9月1日——2011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病、智力正常、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适龄儿童,为2014年秋季公办幼儿园报名或登记对象。
(二)招生报名范围
1.持有在2014年2月28日前入户的、招生区域内常住户籍的适龄儿童。
2.持有招生区域内房产证的适龄上海户籍儿童(产权人是父母或儿童本人的有效)。
(三)报名登记对象
1.持有在2014年2月28日前入户的、招生区域内上海户籍(户籍与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在一起,且其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为户主的有效)的,且愿意服从统筹的适龄儿童。
2.父母一方持招生区域内《上海居住证》的非上海户籍适龄儿童,经审核《上海居住证》后予以登记。视具体学额统筹解决。
3.父母一方持招生区域内的《上海临时居住证》(小班1年、中大班2年),并且具有来沪灵活就业人员《就业失业登记证》的非上海户籍适龄儿童,在填妥“金山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就读公办幼儿园积分表”,经审核相关证明后予以登记。录取与否视学额和积分高低,依次由高到低而定。外籍、港澳台儿童参照此条。
(四)报名登记办法
具体流程:
1.教育行政部门向社会公开招生工作的基本信息,包含公办幼儿园招生范围和入园办法。
2.小班新生报名或登记
(1)符合报名对象或登记对象1的金山户籍儿童(或在金山拥有房产的上海户籍儿童)家长,请于5月17日、18日到所在学区幼儿园进行现场报名登记。
(2)符合登记对象2、3的非上海户籍儿童家长,请于5月17日至5月18日,到报名登记地点现场登记。登记点仅作为非上海户籍幼儿信息登记采集,与是否录取、录取园所无直接关系,录取与否视学额和积分情况而定。
(3)符合登记对象的非上海户籍新生可以自主到民办幼儿园报名登记。
报名登记需要材料
1.上海户籍幼儿:符合报名范围的,需要家长携幼儿前往,携带儿童户籍证明、房产证、预防接种卡等相关材料供幼儿园审核。
2.非上海户籍幼儿:符合登记范围的,按要求携带儿童本人及父母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交登记点审核。
(五)录取办法
1.实行公办幼儿园新生按户籍免试就近入园的办法。首先满足有金山域户籍的幼儿,然后根据余额情况,协调解决其它户籍幼儿“相对就近免试”入园。
2.民办幼儿园应制定自主招生办法,并向区教育局申报备案,招生简章应真实不夸张。
3.符合登记范围的非上海户籍适龄儿童按照《上海居住证》或“金山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就读公办园持证登记积分规定”,视居住证或持证积分分数高低等情况进行统筹协调,录取与否视学额和打分情况而定。
转载自金山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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