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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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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报名日期、时间
5月4日(星期二) 上午8:30——下午5:00
二、招生对象
1、凡具有静安常住户口、出生于2006年9月1日——2007年8月31日的适龄儿童,持户口簿(于2010年5月4日之前报进户口)、幼儿出生证、接受早教指导的有关书面证明及幼儿,到户口所属街道对口报名站报名。
2、外籍、港澳台、华侨的适龄儿童,可持护照或港澳居民通行证、台胞大陆通行证、侨胞证,境外人士居留证明(静安派出所开具)、居住在静安的有关住房证明(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幼儿出生证、接受早教指导的有关书面证明及幼儿,到居住街道对口报名站报名。
3、外地引进人才可持上海人事局颁发的有关证件(CW9当头、静安)、居住在静安的有关住房证明、幼儿出生证、接受早教指导的有关书面证明及幼儿,到居住街道对口报名站报名。
4、父母持有静安房产证无静安户籍的儿童、父母持有《上海市居住证》(静安)、《上海临时居住证》(静安)的进城务工人员同住子女,均不作为此次报名对象。请于5月8日上午8:30——11:30带好相关证件到愚园路608弄50号(小棋圣幼儿园)进行登记。
三、招生原则
(一)、统一报名原则。
1、全区公办幼儿园在统一日期、时间以及规定的地点进行新生报名。民办幼儿园除了在统一日期、时间进行新生报名外,只要有名额可以随时补充报名。
2、漏报公办幼儿园的幼儿由静安教育局统一办理补报名手续。
补报名日期: 6月21日、8月16日 上午9:00——11:00。
补报名地点: 常熟路113弄4号(华山美术幼儿园)。
(二)、按序录取原则。
1、按照志愿填写顺序进行录取,首先满足第一志愿。
2、当第二、三类幼儿园出现报名人数超出幼儿园可以招收的人数时,教育局将采取电脑派位的方式决定录取与否。
3、当第一类幼儿园报名人数超出幼儿园可以招收的人数时,教育局将在附近有空额的公办一级幼儿园作就近统一调配。
转载自静安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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