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05年,闵行区的幼儿园招生工作是如何进行的?让我们通过政策规定来回顾一下!
一、招生对象1、托班:2002年9月1日至2003年8月31日出生的幼儿。
2、小班:2001年9月1日至2002年8月31日出生的幼儿。
3、上述年龄范围内具有我区常住户口,身体健康,能参加正常集体活动的幼儿。
二、招生办法与步骤
1、区教育局直管幼儿园、小学附设幼儿园和镇管幼儿园的招生工作分别由教育局和各镇依据“方便家长、就近入园、统一调配”的原则,在相应的划区范围内组织招生。
2、民办幼儿园必须优先解决划区内适龄儿童入园、入托,原则上只招收居住在闵行的儿童。
3、各幼儿园的招生公告必须在区托幼办备案后方可公布。幼儿园招生公告中,必须注明园所等级、收费标准以及公建配套划区内适龄幼儿入园可享受的优惠收费政策。
三、招生工作具体日程安排
1、四月上旬,各幼儿园在所在地区进行适龄幼儿摸底调查,并上报摸底调查数。
2、四月中旬,各园制定招生计划,并将招生简章报闵行托幼办备案。
3、四月下旬,幼儿园在所属地段内张贴招生通告,公布招生对象、招生地段、报名登记的时间和地点、收费的标准及其他注意事项。
4、闵行统一于5月14日—5月15日办理报名登记手续。任何幼儿园都不得提前招生。
5、7月下旬,各园完成编班工作后,于8月1日前向新生发出录取通知书。转载自闵行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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