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分落户服务站
2015-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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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下列条件的适龄幼儿,家长必须持以下证件的原件与复印件,携带幼儿前往规定地点办理入园手续。按照“集中报名、统筹安排”的原则进入公办幼儿园。
一、幼儿出生日期:2011、9、1—2012、8、31
二、相关材料:
类型 | 办理入园相关材料 | ||
沪籍适龄幼儿 | 1、持有2015年4月24日前办理的杨浦房产证与上海户籍适龄幼儿(房产证产权人为父、母或儿童本人)。 | 1、房产证 | 全家户口簿原件、儿童本人出生证、预防接种卡 |
2、持有2015年4月24日前入户的上海杨浦区集体户口,且实际居住地(以合法房屋租赁合同为准)在杨浦区的适龄幼儿。 | 1、集体户口证明2、房屋租赁合同 | ||
3、持有2015年4月24日前办理的杨浦经适房产权证明、廉租房租赁证明、本区动拆迁安置证明的适龄幼儿。 | 1、经适房、廉租房、动拆迁的相关证明 | ||
非沪籍适龄幼儿 | 1、持有港、澳、台、华侨、外籍的通行证或护照,并有杨浦户籍监护人证明的适龄幼儿。 | 1、通行证或护照2、监护人本区户籍证明 | |
2、父母一方持有杨浦办理有效的《上海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120分)的适龄幼儿。 | 1、《上海居住证》2、《上海居住证积分通知书》3、本区房屋租赁合同证明(非群租情况)4、儿童本人临时居住证 | ||
3、父母一方持有杨浦办理有效的《上海居住证》,并能提供本区房产证的适龄幼儿。 | 1、《上海居住证》2、《本地段房产证》3、儿童本人临时居住证 |
三、办理地点:杨浦区学前教育管理服务中心 (市光四村100号)
四、咨询电话:教育局学前科65017733转5565
转载自杨浦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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