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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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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小班幼儿优先入园。为应对入园高峰,根据《幼儿园管理条例》和《幼儿园工作规程》的精神,优先满足小班以上幼儿入园需求。因此,公办幼儿园只招收小班幼儿,民办幼儿园在满足小班幼儿入园基础上招收托班,托班招生时间为6月16日。
二、加强民办园入园工作指导与管理。为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区教育局根据“相对就近”的原则,加大推行向所有民办幼儿园“购买学额”政策,扩大各个民办园的地段生范围,民办幼儿园在优先满足地段生入园需求基础上,可在杨浦内扩大招生范围。
民办幼儿园入园办法、相关广告与简章,须向区教育局申报备案后向社会公布并实施。
三、采用“园所报名登记与区域集中登记相结合”与“相对就近录取报名对象,酌情统筹安排登记对象”的方式进行入园工作。
(一)园所报名登记:符合下列条件的报名与登记对象分别到地段所对应的幼儿园办理入园工作。
1、园所报名对象条件、报名时间:
报名对象条件:(1)持有本地段常住户籍的适龄幼儿。(2)持有港、澳、台、华侨、外籍的通行证或护照,并有本地段户籍监护人证明的适龄幼儿。(3)父母一方人才引进,持有《上海居住证》,并能提供招生地段内房产证的适龄幼儿。
报名时间:5月5日(周六)(8:30——4:30)
2、园所登记对象条件、登记时间:
登记对象条件:(1)持有本地段房产证与上海户籍的适龄幼儿。(房产证产权人为父、母或儿童本人)。(2)持有上海户籍、长期居住在本地段直系亲属处的适龄幼儿(含杨浦动迁安置)。
登记时间:5月6日(周日)(8:30——4:30)
(二)区域集中登记:符合以下条件的对象到杨浦学前教育管理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入园工作。
登记对象条件:(1)父母一方一年以上(含一年)有效的《上海居住证》并能提供杨浦房屋居住证明。(2)父母一方持《上海临时居住证》、有务工证明(一年或以上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为准),并能提供杨浦房屋居住证明。
登记时间:5月7日——5月19日(下午:1:30——4:30)
所有适龄儿童报名、登记时,家长需提供户籍证或房产证、居住证、务工证明等原件材料,并同时递交以上材料的复印件。
四、报名登记采用上网录入信息的方式。各幼儿园须做到不遗漏,不重复,确保唯一性。录入时,正确选择该幼儿所属类型,便于后续逐层录取。
转载自杨浦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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