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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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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生对象
1、2006年9月1日至2007年8月31日出生的(小班)、2007年9月1日——2008年8月31日出生的(托班)(仅限有条件招生的幼儿园招生),父母和幼儿均具有本区常住户口的身体健康、智力正常的幼儿。
2、若发现致残、智障幼儿可请幼儿家长到普陀区特教康复中心——白兰路191号去登记报名,报名后经专家测试,视情况再安排到地段幼儿园随班就读或特教中心就读。
二、工作程序
1、4月26日下发2010普陀幼儿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2、4月27日召开招生工作会议。
3、4月28日-29日各园做好报名前各项准备工作,并将招生通告交学前科审核、备案。
4、5月1日—8日张贴招生通告,并将宣传工作做至居委会。
5、5月22日、23日(上午8:00—下午17:00)报名招生。
6、5月24、25日各园上报幼儿报名名册。
7、6月1日后,教育局对全区招生情况进行统筹安排。
8、6月17日发放录取通知书。
9、6月21日、22日幼儿新生报到。
10、各园自行安排幼儿入园体检。
转载自普陀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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