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分落户服务站
2015-08-11
2136
一、报名时间:
5月11日 上午8:30——下午5:00
二、招生对象:
1、凡具有静安常住户口、出生于2004年9月1日——2005年8月31日的适龄儿童,持户口簿、幼儿出生证、接受早教指导的有关书面证明及幼儿,均可到对口报名站报名。
2、外籍、港澳台、华侨的适龄儿童,可持护照、港澳居民通行证、台胞大陆通行证、侨胞证、居住在静安的有关住房证明、幼儿出生证、接受早教指导的有关书面证明及幼儿,到对口报名站报名。
3、外地引进人才及父母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的适龄儿童,可持上海人事局颁发的有关证件或《上海居住证》、居住在静安的有关住房证明、幼儿出生证、接受早教指导的有关书面证明及幼儿,到对口报名站报名。
4、父母持有静安房产证无静安户籍的儿童、从小居住在静安祖辈家的外区户籍儿童、报名时可持房产证或祖辈户口簿、幼儿出生证、接受早教指导的有关书面证明及幼儿,到对口报名站登记。
父母持有《上海临时居住证》的外地户籍儿童,报名时可持父母《上海临时居住证》;居住在静安的有关住房证明、幼儿出生证、接受早教指导的有关书面证明及幼儿,到对口报名站登记。
5、中、大班插班儿童,5月11日带领幼儿及有关证件,到附近幼儿园报名,额满为止。
三、招生原则:
(一)、统一报名原则。
1、全区公办幼儿园在统一日期、时间以及规定的地点进行新生报名。民办幼儿园除了在统一日期、时间进行新生报名外,只要有名额可以随时补充报名。
2、漏报公办幼儿园的幼儿由静安教育局统一办理补报名手续。补报名日期为:5月19日、6月23日、8月18日 上午8:30——11:30。补报名地点:常熟路113弄4号。
(二)、按序录取原则。
1、按照志愿填写顺序进行录取,首先满足第一志愿。
2、当第二、三类幼儿园出现报名人数超出幼儿园可以招收的人数时,教育局将采取电脑派位的方式决定录取与否。
3、当第一类幼儿园报名人数超出幼儿园可以招收的人数时,教育局将在附近有空额的公办一级幼儿园作统一调配。
转载自静安教育
版权声明
热门标签
更多福利,等你解锁!
一对一规划顾问